【医疗】肾内科医疗诊疗规范——第二十七章 先兆子痫肾损害

 

第二十七章  先兆子痫肾损害
    妊娠高血压( gestational hypertension)若未被很好控制,即能发展成先兆子痫( preeclampsia)而出现肾损害。西方国家先兆子痫在孕妇中的发生率高达7.5%,高龄(>35岁)初产孕妇,尤其有妊娠高血压家族史者尤易发生。如果不及时治疗,先兆子痫可以发展成子痫(出现抽搐),造成孕妇死亡。
    【诊断标准】
    1.妊娠高血压
    (1)孕妇既往血压正常,于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(≥140/90mmHg),血压在产后12周内自发恢复正常,无蛋白尿,即可诊断。
    (2)妊娠高血压需与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鉴别,后者的诊断要点是:①高血压出现在妊娠20周前;②首次发现高血压虽然在妊娠20周后,但是直至分娩后12周高血压仍持续存在。
    2.先兆子痫
    (1)临床表现 妊娠高血压的孕妇,出现蛋白尿,且尿蛋白定量≥300mg/d,即可诊断。先兆子痫患者常出现高尿酸血症(其机制可能与肾小管尿酸回吸收增加相关),尿酸升高水平常与先兆子痫严重度平行。部分先兆子痫患者可出现大量蛋白尿(≥3.5 g/d)及肾病综合征。
    重症先兆子痫表现:血压≥160/110mmHg,尿蛋白≥5.0g/d,出现少尿(尿量<400ml/d),持续头痛或(和)出现精神症状或(和)视觉障碍,肺水肿,肝损害(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1倍以上),持续上腹或右上腹疼痛,血小板减少(<100×109/L),以及脑血管意外。
    (2)病理表现 主要呈现“肾小球内皮病” (glomerular endotheliosis)。光镜下肾小球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弥漫增生、肿胀及空泡变性,毛细血管腔变窄及闭塞。电镜检查见内皮下间隙增宽,毛细血管腔狭窄。分娩后可完全恢复正常。
    【治疗原则】
    本病治疗目标是保障妊娠中、晚期的母亲和胎儿安全。控制血压,防止母亲出现抽搐及其他严重并发症、保证胎儿安全存活及顺利分娩是主要治疗目的,随着妊娠的结束,本病可自发痊愈。
    1.控制血压
    本病的降压治疗有很多特殊性,与非妊娠患者十分不同,必须注意。
    (1)轻度高血压 注意休息即可,不必药物处理。反之,此时若积极服药降压,血压偏低有可能导致胎盘血流减少,胎儿生长迟缓,乃至出现胎儿窘迫及死亡。
    (2)重度高血压 当收缩压>150mmHg或舒张压>100mmHg则应给予降压药物治疗。常用药物如下。
    ①第一线口服药:常用甲基多巴(methydopa,此药用于治疗先兆子痫高血压历史悠久,由于其安全有效,目前仍为首选药),另外,也可选用拉贝洛尔(labetalol)或控释硝苯地平。
    ②第一线静脉用药:仅在严重高血压时使用。常用拉贝洛尔及尼卡地平(详见第二十六章),另外,也可选用肼屈嗪( hydralazine)。
    ③应尽量避免使用的药物:包括利尿剂(理论上讲,如果过度减少血容量,即可能减少胎盘血流,对胎儿不利。不过当肺水肿及全身水肿严重时,仍可小心应用),阿替洛尔(atenolol,可能障碍胎儿生长),硝普钠(如果应用超过4小时,即可能造成胎儿氰化物中毒)。
    ④禁忌药物: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 ACEI)及血管紧张素AT1受体阻滞剂( ARB),因为它们可以导致胎儿畸形,若在妊娠中后期服药,还可能损伤胎儿肾功能,严重时新生儿会出现无尿性急性肾衰竭。
    2.预防抽搐
    硫酸镁被广泛用于预防和治疗重度先兆子痫,疗效肯定。它能延迟神经肌肉传导并抑制中枢系统兴奋,从而用于防治抽搐。常先“弹丸式”给药一次(5g硫酸镁溶于10%葡萄糖液20ml中缓慢静脉注射,5~10分钟注完),然后稀释于5%葡萄糖液中以1 g/h速度持续静脉滴注。静脉用药过程要特别防止硫酸镁使用过量,必要时监测血镁浓度。一旦发现中毒反应,如腱反射减弱或消失,呼吸抑制或心律失常等,应立即停用硫酸镁,并使用10%葡萄糖酸钙静脉注射来拮抗其毒性。
    3.终止妊娠
    何时应终止妊娠?一直存在争论,如下指征可供参考。
    ①妊娠24周时出现重度先兆子痫,应及时终止妊娠。
    ②妊娠24~34周时出现先兆子痫,但非严重先兆子痫,此时仍应在药物治疗及密切观察下尽可能延长妊娠,这有利胎儿发育,改善新生儿预后。当然如果继续妊娠会危及母亲或(和)胎儿生命时,仍应及时终止妊娠。
    目前认为终止妊娠的方式,引产或剖宫产,对母亲及新生儿的预后影响相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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